深圳:重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推廣預拌砂漿
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在2002年7月被停收,是目前保留的17項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之一,專項基金列入建設工程建安成本。我市恢復對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并強制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全面推廣散裝水泥,降低施工現(xiàn)場粉塵污染,減少材料浪費,大力促進建設領域節(jié)能減排。
根據(jù)《關于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通知規(guī)定,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按建設工程項目水泥使用總量每噸4元的標準,向建設主管部門預交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在竣工驗收備案后60天內(nèi),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返退散裝水泥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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