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E 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
1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應由監(jiān)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jù)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2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shù)量的2%且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梁類、板類構件所占比例不宜小于50%。
E.0.2 對選定的梁類構件,應對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選定的板類構件,應抽取不少于6根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
對每根鋼筋,應在有代表性部位測量1點。
E.0.1、E.0.2條文說明:
對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其檢驗范圍主要是鋼筋位置可能顯著影響結構構件承載力和耐久性的構件和部位、如梁、板類構件的縱向受力鋼筋。由于懸臂構件上部受力鋼筋移位可能嚴重削弱結構構件的承載力,故更應重視對縣臂構件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
“有代表性的部位”是指該處鋼筋保護層厚度可能對構件承載力或耐久性有顯著影響的部位。對梁柱節(jié)點等鋼筋密集的部位,檢驗存在困難,在抽取鋼筋進行檢測時可避開這種部位。
對板類構件,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對大空間結構的板,可先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然后抽查。
E.0.3 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損方法并用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校準。當采用非破損方法檢驗時,所使用的檢測儀器應經(jīng)過計算檢驗,檢測操作應符合相應規(guī)程的規(guī)定。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檢測誤差不應大于1mm。
條文說明:
保護層厚度的檢測,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采用保護層厚度測定儀器量測,或局部開槽鉆孔測定,但應及時修補。
E.0.4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梁類構件為+10mm,-7mm;對板類構件為+8mm,-5mm。
條文說明:
考慮施工擾動等不利因素的影響,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其允許偏差在鋼筋安裝允許偏差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
E.0.5 對梁類、板類結構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分別進行驗收。
1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應判為合格;
2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數(shù)量的構件進行檢驗;當按兩次抽樣總和計算的合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仍應判為合格;
3 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中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均不應大于本附錄E.0.4條規(guī)定允許偏差的1.5倍。
條文說明:
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結構實體檢驗中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紤]到實際工程中鋼筋保護層厚度可能在某些部位出現(xiàn)較大偏差,以及抽樣檢驗的偶然性,當一次檢測結果的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時,可再次抽樣,并按兩次抽樣總和的檢驗結果進行判定。本條還對抽樣檢驗不合格點最大偏差值作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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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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