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頻繁 攪拌車安全事故何時才能遏制
日前浙江省出臺了《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fā)展和應用條例》,其中就民眾關心的攪拌車安全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條例》特別規(guī)定“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裝置”,并要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駕駛人免費進行業(yè)務技能和安全培訓,專用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使用經過業(yè)務技能和安全培訓的駕駛人駕駛專用車輛。如果專用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未經業(yè)務技能和安全培訓的駕駛人,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將責令改正,處罰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由于散裝水泥專用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重心不穩(wěn)定,一旦超速極易發(fā)生側翻此類交通事故,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浙江省加大對攪拌車安全管理力度。
然而浙江在加大攪拌車安全管理的同時,攪拌車所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卻仍沒有停止,而是一件比一件觸目驚心,令人扼腕、哀痛。據(jù)報道,8月2日在福州琴湖路口一輛混凝土攪拌車撞上一輛電動車,結果導致2名“80后”的妙齡女子當場喪命。
有人會說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電動車經常出事,只是這次不巧,碰上了比它厲害的“馬路殺手”,亦或者有人會認為攪拌車發(fā)生事故這種事情太多了,已經見怪不怪了,那為什么頻繁發(fā)生這種慘劇仍沒有得到遏制?不要以為“馬路殺手”只是一個稱呼,這個稱呼卻是反映人們對它的害怕與恐懼,何時才能遏制住這種慘劇的頻繁發(fā)生,如何才能將其“繩之以法”,有關部門需要認真思量。
混凝土攪拌車發(fā)生事故的報道太頻繁,幾乎每月都會有幾起類似事故發(fā)生。例如,2009年6月29日上午,在寶安區(qū)民治街道一名10歲的小男孩在上學路上穿過人行道時,被一輛大型混凝土泵車撞倒在地,碾軋雙腿拖行數(shù)米。事發(fā)后,一名在附近等紅燈的的士司機伸出援手,將受傷的男童送往附近醫(yī)院搶救。
同年7月10日上午,祁連山南路云嶺西路口發(fā)生車輛連環(huán)追尾事故,一輛混凝土攪拌車連續(xù)撞擊正在路口等紅燈的車輛,導致8輛小客車及3輛摩托車受損,并有9人不同程度受傷。
8月2日晚7時40分,南京市云錦路和福園路路口,一輛滿載石塊的渣土車頂翻了一輛滿載的混凝土攪拌車,攪拌車側翻司機并無大礙,渣土車司機因車頭變形被困在駕駛室內1小時才被救出。
以上事故中經常出現(xiàn)的關鍵詞多是“多拉快跑”、“側翻”、“電動車被卷”、“剎車”等等 ,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可以解決而有些問題則需要預防。據(jù)資料分析,混凝土攪拌車易發(fā)生事故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是視覺盲點,不夠警惕:攪拌車巨大的罐體容易擋住司機的視線,在拐彎時出現(xiàn)視覺盲點,而有些司機在與非機動車接觸時,不注意觀察周圍,掉以輕心,易釀成事故,因此一些司機可以通過更換后視鏡,拓寬觀察范圍,在開車時要提高警覺。
二是難以剎車,容易側翻:罐車本身就重且車體重心較高,加上司機“多拉快跑” ,使罐體在車行駛時加大了晃動,慣性增大導致剎車困難,在高速轉彎時易側翻,因此就需要司機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在人多或轉彎處盡量減速行駛。
三是技術不濟且車體無防護:司機對車體特點掌握不夠,當碰到險情時,對剎車或轉彎所產生的后果,缺乏足夠的判斷;而且當電動車與攪拌車接觸時,電動車容易被卷進車下,原因是車兩側沒安裝防護欄,并且我國也沒有法規(guī)強制攪拌車安裝防護欄,但是政府可以鼓勵或者要求這種車安裝防護欄,以此可以減少傷亡事故。
國家推行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是對建筑質量的一種提高,而對建筑質量的提高的目的則是為了使人們生活的更好,這原本就是一項為民事業(yè),但不要因為散裝設備的安全隱患讓人們對其又恨又怕,政府、企業(yè)對司機的監(jiān)管與培訓雖可以做到,但效果如何這才是根本;對于散裝車的重心不穩(wěn)目前或許還無法改良但是在車身添加一個防護欄這種小的防護還是可以做到的,不要對安全只有口號,老百姓希望看到的是結果,是對生命的重視,也是對政府、企業(yè)的責任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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