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止工程施工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及砂漿
西安市政府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禁止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綠色施工水平,提升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減少二次揚塵污染,推進治理霧霾。
禁止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是指禁止使用人力或者攪拌機具利用骨料、袋裝水泥等材料在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配制攪拌各類混凝土和砂漿。該規(guī)定適用于新城區(qū)、碑林區(qū)、蓮湖區(qū)、雁塔區(qū)、灞橋區(qū)、未央?yún)^(qū)、閻良區(qū)、臨潼區(qū)、長安區(qū)城市建成區(qū)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和地下軌道等大型基礎設施工程的場站建設工程項目。應急、搶險、搶修工程等特殊情況除外。
凡尚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或尚未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新建工程項目,應委托原設計單位在設計說明中明確使用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的品種及型號,開工建設后使用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凡在建工程尚未進行墻體砌筑、抹灰施工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與原設計單位溝通,經施工圖審查機構確認后調整使用預拌砂漿。
西安市政府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禁止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綠色施工水平,提升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減少二次揚塵污染,推進治理霧霾。
禁止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是指禁止使用人力或者攪拌機具利用骨料、袋裝水泥等材料在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配制攪拌各類混凝土和砂漿。該規(guī)定適用于新城區(qū)、碑林區(qū)、蓮湖區(qū)、雁塔區(qū)、灞橋區(qū)、未央?yún)^(qū)、閻良區(qū)、臨潼區(qū)、長安區(qū)城市建成區(qū)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和地下軌道等大型基礎設施工程的場站建設工程項目。應急、搶險、搶修工程等特殊情況除外。
凡尚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或尚未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新建工程項目,應委托原設計單位在設計說明中明確使用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的品種及型號,開工建設后使用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凡在建工程尚未進行墻體砌筑、抹灰施工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與原設計單位溝通,經施工圖審查機構確認后調整使用預拌砂漿。
編輯:許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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