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公司對2004年3月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新疆經(jīng)濟報》上刊登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的筆誤更正如下:
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中,“以2003年度末總股本184,927,500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xiàn)金紅利1.30元(含稅),共計分配240,440,575元,”應為“以2003年度末總股本184,927,500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xiàn)金紅利1.30元(含稅),共計分配24,040,575元,”
公司對此深表歉意,特刊登此更正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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