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取消32.5復合水泥 新疆工業(yè)固體廢棄物利用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
2013年10月6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3〕41號)明確要求,“加快修訂水泥、混凝土產品標準和相關設計規(guī)范,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盡快取消取消32.5復合水泥產品標準,逐步降低32.5復合水泥使用比重”。據悉,國家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訂出標準,有可能下半年出臺。
32.5復合水泥是廢渣摻加量最大和廢渣摻加品種最為廣泛的水泥品種,水泥中廢渣摻加量可達50%,對廢渣品種要求不高,絕大多數都可摻入。初步統(tǒng)計,2013年全疆(含兵團)32.5復合水泥水泥產量 3300萬噸,占全部水泥產量的61%,工業(yè)固體廢棄物年利用量約1000萬噸,此種水泥是利用工業(yè)固體廢棄物的主要品種之一。取消32.5復合水泥的新標準實施后,除了少部分靠近電廠、鋼鐵廠的企業(yè)利用其產生的粉煤灰、礦渣可以繼續(xù)生產32.5粉煤灰水泥、32.5礦渣水泥外,其他絕大多數水泥企業(yè),由于運距遠和標準本身的技術問題,無法再大量利用廣泛存在的各種工業(yè)固體廢棄物生產32.5等級水泥。而高標號水泥對廢棄物摻加有嚴格限制。因此,取消32.5復合水泥后,建材行業(yè)固體廢棄物利用量將大幅下降。
近來,新疆煤電、煤化工、鹽化工產業(yè)發(fā)展迅速,每年產生大量工業(yè)廢渣。預計到2015年各類工業(yè)廢渣產生量約2億噸,如何更好地消納廢渣,留住新疆的青山綠水,應該引起自治區(qū)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編輯: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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