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路交通:不再對西藏高天水泥同比例增資
根據(jù)《公司章程》董事會應有董事9人,實有7人(其中1人因事未能參加表決),參加表決6人。經(jīng)以通訊的方式逐項審議,并以傳真形式進行表決,收到有效表決票6人,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不再對西藏高天水泥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資的議案。
公司原計劃用于投資1000t/d級帶改進型分解爐的五級預熱分解窯水泥生產(chǎn)線改擴建項目的14,103.31萬元,經(jīng)公司2001年8月4日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提交2001年9月20日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變更為公司與西藏高爭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高爭”)共同出資組建西藏高天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西藏高天”)。該公司注冊資金14,103.31萬元,西藏高爭出資7,192.68萬元,持有西藏高天51%的股權,公司出資6,910.62萬元,持有西藏高天49%的股權(詳見公司2001年8月9日和2001年9月2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的公告)。公司資金已按照原項目1000t/d實施進度投入,截止2004年6月30日對西藏高天已投資6,608.84萬元,完成計劃投資的95.63%。
該項目后報經(jīng)國家批準(發(fā)改工業(yè)[2003]862號文),將原1000t/d擴大為2000t/d的生產(chǎn)規(guī)模,且正在實施當中。根據(jù)公司與西藏高爭簽署的《合作投資建設水泥廠項目協(xié)議書》中的相關承諾,“如項目總投資實際超過項目建議書投資概算額,雙方均按原投資比例追加投資”、“如有一方不愿參與擴建,另一方可采取其它合作形式擴建”??紤]到公司從2001年投資建設該項目至今歷時三年多,現(xiàn)仍未完全竣工投產(chǎn)。為了更好地發(fā)揮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維護廣大股東權益,經(jīng)公司慎重研究后與西藏高爭友好協(xié)商,如該項目需要,西藏高爭繼續(xù)對其投資,公司擬不再對西藏高天進行同比例增資。
公司如繼續(xù)對此項目進行同比例增資,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此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此次董事會會議有效,決議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4年10月29日(中國水泥網(wǎng)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zhan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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