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規(guī)范建筑施工許可管理
住建部日前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要嚴格許可條件,加快信息化建設,整治未批先建、無證施工等突出問題。
《通知》指出,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的審查,要求建設單位申在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保函;進一步加大施工許可信息公開力度,將許可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申請材料和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和有關網站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加大頒發(fā)施工許可證后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取得施工許可證后不再符合許可條件、延期開工、中止施工等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加快推進施工許可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許可制度,優(yōu)化審批程序,規(guī)范運行流程,逐步實現電子化申報、審批和管理,實行證書網上統一打印、查詢和統計。
各省級住建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施工許可的申請條件、審批流程、監(jiān)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進行大力宣傳,引導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程序;充分做好施工許可證改版的各項銜接準備,組織好本地區(qū)新版證書和申請表的印制和發(fā)放工作;進一步加大執(zhí)法力度,把施工許可制度執(zhí)行情況納入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中,嚴肅整治未批先建、無證施工等突出問題,維護正常的建筑市場秩序。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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