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爭奪大戰(zhàn)紀實之完整篇
“萬寶之爭”想必各位都聽說過,那是一場大戲!但其實有一件遠比“萬寶之爭”激烈N多倍的故事,那就是“山水爭奪大戰(zhàn)”。
與“山水爭奪大戰(zhàn)”相比,萬寶之爭“Too simple,Too native”!
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關鍵詞,不僅僅有股權,還有“司法、維權、牢獄、流血、違約、清盤、圍困、策反……”;
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戰(zhàn)場,不僅僅濟南乃至大陸,還在香港、臺灣、開曼、美國;
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主角,除了山水水泥,還有中國建材、亞洲水泥、天瑞集團、香港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國內多家大型銀行、境外實力強大的債權人……
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核心劇情是:一個江湖地位極高的掌門人,意欲將自己一批創(chuàng)始元老和部下逐出,但最終被自己的部下和外來者PK掉!這樣的逆轉是怎么發(fā)生的?
這個案例,在中國的企業(yè)界、司法界、金融界都將留下重重的一筆。無論是對你經(jīng)營企業(yè),還是平常的為人做事,都會有很多啟發(fā)。
春節(jié)期間,咱聊點題外話,看看這個遠比電影精彩的“武俠劇”到底是怎么發(fā)生的。
第一章
序幕:少帥上位推新政,元老辭職拉序幕
在山東的水泥行業(yè),山水水泥說自己是第二,沒有人敢說自己的是第一。山水水泥原掌門人張才奎,全國人大代表,位高權重。作為一個濟南人,如果你沒聽說過這個名字,那么小編要說,你out了!
張才奎與山水結緣,是在1990年。那一年,他進入山東水泥試驗廠(山水的前身)當廠長。當時,這家工廠一窮二白,已經(jīng)連虧損13年。張才奎到任之后,進行了一系列“鐵腕”改革,這家企業(yè)終于緩過勁兒來。
至2001年8月,山水迎來了發(fā)展歷史上的重要時刻:2518職工,合計集資2420.30萬元,入股山水。
職工入股了,企業(yè)是自己的了,干得好大家有錢分,干不好所有的錢都打水漂。在這樣的利益驅動下,所有人都鼓足了勁大干苦干。
到2004年,山水從一個連虧13年的小破廠,一躍成為全國第二大水泥企業(yè)!也就是在這一年的集團大會上,張才奎在全集團21家分公司的高管面前長跪不起:“山水集團能有今天的成就,我張才奎上跪天,下跪地,中跪人?!?
至此為止,山水的故事就如童話般美麗,山水的改革就是所有國企勵志的榜樣!
童話和勵志并沒有馬上停止。山水還在繼續(xù)壯大!
從2004年開始,山水改制為全資民企,引進摩根士丹利、鼎輝投資、國際金融等資本巨鱷,并在2008年在香港上市。期間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資本運作就不說了。這里只說一點,就是大戰(zhàn)發(fā)生前山水的股權結構,下面是一張簡圖:
在這張圖中,自上而下是控制關系。山水投資就如一個“元老院”,代表老職工、高管們行使最高權力;山水水泥是公司總部,負責一切重大決策和執(zhí)行;而山水集團是負責具體運營的總舵,下面是分布在全國各地的100多家分舵。
作為“元老院”的山水投資,表面上看只有8個股東。其中,7個為公司高管,他們是山水水泥“元老”,無一不是張才奎的左膀右臂;另一個股東是張氏信托,由張才奎控制,但這部分股份并不是張才奎自己的,而是代表張才奎和另外3938職工。
童話和勵志,從2010年后逐漸開始變味。
在此前的2006年,張才奎的兒子張斌出任山水水泥副總經(jīng)理。那一年,張斌28歲。2010年,張斌出任山水水泥總經(jīng)理之職。
山水的少帥正式上位了!張斌上位后,推行一項重大“新政”:將物資采購集中統(tǒng)一。
張斌推行統(tǒng)一采購的理由,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但在一些高管的眼里,統(tǒng)一采購的一些供貨商名不經(jīng)傳,部分原料如煤炭的采購價,每噸高于同期市場價格50元至100元。
與“少帥”的齟齬,讓山水水泥的5位高管選擇離去:2013年2月1日,董承田、于玉川、趙利平、趙永魁、宓敬田集體辭職。這5個人,無一不曾是張才奎的左膀右臂,他們有負責決策的執(zhí)行董事,有獨當一面的副總,還有管理“金庫”的財務總監(jiān)……
更重要的是,這5個高管,全部“元老院”的重要成員,是山水投資的顯名股東(沒有被張才奎托管)!在這5個人辭職之前,另外1名高管已經(jīng)退休。
5名“元老”的辭職,只是序幕。此刻,一場更猛烈的風暴正在孕育之中。這場風暴中,將使元老院里的3000多名職工與張氏決裂……
第二章
決裂:昔日功臣今遭棄,股權不保眾人急
你在銀行有300萬存款。有一天銀行告訴你,要回購你這300萬存款,而且要打折,還分30年:頭10年給你80萬,20年后給你90萬,30后給你100萬,然后你就跟這300萬存款沒關系了。如果你不參與,那么這300萬存款你也取不出去,而且未來也不會給你利息……
遇到這樣的事兒,你能答應嗎?山水水泥的職工股股東們,就遇到了類似的事情。
上回說到,山水水泥由“元老院”山水投資控制;山水投資的背后,是3938職工、7名高管和張才奎。其中,3938名職工的股份由張才奎通過信托代持;作為顯名股東的7名高管,5個在2013年2月集體辭職。
在5名高管辭職后,張斌加快“接班”步伐。2013年3月份,張斌接替張才奎任山水水泥董事長,成為山水水泥名義上的“掌門人”。張才奎則退居幕后,成為“太上皇”。
張斌執(zhí)掌山水水泥后,繼續(xù)實施“集權”戰(zhàn)略,而且不再局限于經(jīng)營管理,開始將手伸進“元老院”——山水投資。
山水投資近4000名職工股股東和高管們,都山水歷史上的“功臣”!他們不僅在工作上流血流汗,更重要的是,他們都曾在山水發(fā)展初期東籌西措、為山水集資輸血。他們是山水的員工和高管,也是山水的股東,是名副其實的“老板”!
他們永遠都不會忘記2013年11月12日這一天。這一天,他們突然收到兩份文件。這是兩份收購文件,一份針對7名高管,一份針對3938名職工股股東。按照這兩份文件,3938名山水職工和7名高管將全部撤出山水投資,股東將只留下張才奎一人。
張氏要回購大家的股份?這也沒有什么錯。但回購的價格和方案又是怎樣的?
回購“分三期完成,原則上每10年一期。股權價值與山水公司股票價格掛鉤,第一期價格打8折,第二期打9折,第三期不打折?!?
而且,“受益人將自簽署相關文件之日起不再享受及自動放棄其他任何常規(guī)的信托收益歸屬、分派及/或支付的權利”。也就是說,自同意回購之日起,山水投資所有的分紅便與大家沒有關系了。
更讓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公司股份回購所需的資金均來源于公司的自有資金,為公司于上市公司取得的年度分紅?!?
用自己公司的分紅,收購自己的股份,還要分30年,有這樣玩的嗎?
看到退股方案,許多員工憶起往事:當年,山水水泥改制上市,張才奎站在臺上當著近4000員工許諾——每個人身兼職工和股東雙重身份,企業(yè)香港上市,讓大家成為百萬、千萬、甚至億萬富翁。
如今,所有職工股股東要被清退出去,而且方案如此苛刻。
張斌在退股動員會上甚至還說,職工的股份早已一文不值,全都用在了收購東北、煙臺等企業(yè)上,而這些企業(yè)已出現(xiàn)了嚴重虧損。不簽字不退股的,30年內不分紅,因為所有分紅將優(yōu)先用于退股。
面對不合理的退股方案,大部分職工股股東在內心深處是抵制的。但如果不同意退股,他們的股東權益又無法得到保證。他們該如何做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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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攻伐:收股不成怪高管,元老遭訴陷囹圄
上回說到,張氏推出退股方案,職工股東面臨抉擇。在壓力之下,很多人選擇簽字同意退股。但還有很多人選擇抵抗,他們拉起橫幅,維權上訪。
2013年12月4日、12月10日、12月27日,山水投資的職工股股東3次大規(guī)模到SDSSW上訪。
在上訪中,大家除了反對退股,他們還要求分紅。
自2001年集資入股后,山水投資只在2005年分過一次紅。在退股方案出臺之前的2012年,山水投資收到山水水泥的到賬分紅1.56億元。如果要退股,是不是先把這個錢分給股東?
股東要求公司分紅,合情合理。2014年年初,山水投資不得不向股東派發(fā)紅利1.4億元。對退股的事情,張氏此時已經(jīng)溫和許多。老張在12月底的一封公開信中說,他秉承“財散人聚”,拿出自己的錢用于同志們退股。同時,退股周期改為每三年一期。
但表面的緩和,無法掩蓋深處的裂痕。此時的老張,是震怒的。他將收股失敗的原因,歸之于7名高管,并宣稱要“血拼到底”。一場“斬首”行動悄然拉開。
2014年春節(jié)后,山水水泥的7名前高管發(fā)覺,老張在查他們的賬。這是要整人的節(jié)奏。
從3月開始,高管帶著職工股股東多次到巡視組上訪,指責張氏掏空企業(yè):在行業(yè)整體良好的的情況下,企業(yè)利潤從2011年的23億元之下下滑到2013年10億元,并在2014年上半年出現(xiàn)虧損。
至2014年6月份,雙方關系急劇惡化:作為7名維權高管之一的王永平,被遼寧本溪公安以涉嫌“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fā)票罪”刑事拘留。而向本溪警方報案的人,正是他持有股份的山水。
該案此后的變化,讓人深感蹊蹺。
2014年8月22日,本溪檢察院下達了“沒有造成社會影響,不予批捕”通知書,并讓王永平家人下午4點趕到領人。但親屬趕到后發(fā)生變故,被告知正在開會;晚上9點鐘,親屬又被通知王已改為改為“監(jiān)視居住”;9月1日,王又被批捕……
在2015年2月,王被本溪市南芬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但到2015年7月,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以原判決認定部分事實不清為由,駁回重審。但時至今日,這個案子的二審仍未宣判,王不得不在拘留所里度過這個春節(jié)了……
除了王永平,其他高管也不輕快。曾任山水水泥執(zhí)行董事的董承田,也因山水集團的舉報被公安部門通緝,不得不出逃在外。這些高管們還被公開羞辱:他們被山水內刊《世紀山水報》指責為“害群之馬”;他們的照片被貼在工廠內、生活區(qū),被稱為“在山水恥辱柱上的前中高層管理者”……
在張氏開展“斬首行動”之際,維權高管和職工們也決定對張氏來個“釜底抽薪”。
前文已述,維權高管和員工,是山水真正的“老板”。但另一方面,他們作為老板的權力被限制了,因為所有員工的持股都被老張托管。因此,在2014年8月份,維權職工一紙訴狀將老張上法庭,要求解除信托托管關系。
各位看官也許會覺得,以小搏大,這是一場很難勝利的官司。但是,這場官司發(fā)生地,是香港(山水投資的注冊地位于香港),這注定是一場具有完全不同的歷程。
而在這場官司還沒有結果之前,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另一個主角要登場了,它就是行業(yè)另一巨頭——天瑞集團。
第四章
旁落:引來幫手埋大患,巨頭掃貨搶頭椅
上回說到,張氏父子與維權高管及職工互相攻伐,戰(zhàn)局膠著。
但是,在維權職工將老張告上香港法庭之后,老張已深感威脅。因為,如若他對職工們的股權代持被法庭解除,他在山水的權力將成為無源之水。
因此,老張開始采取一些預防措施。在2014年10月,張氏主導,引入央企中國建材成為山水水泥第二大股東。
引入中國建材,被外界視為老張在尋求幫手。但從后期據(jù)情來看,張氏引入中國建材,是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前文曾說,山水投資控制山水水泥。但實際上,這個控制只是“相對”控制,山水投資當時持有山水水泥的股份不過只有30.11%,并未超過50%,是相對控股而已。
但30.11%的持股比例,已經(jīng)比較安全。因為,如果其他人要挑戰(zhàn)第一大股東地位,必須增持超過30%。而只要增持超過30%,就會觸發(fā)要約收購,也就是向所有股東開放收購所有股份。
但中國建材入股山水水泥之后,山水投資所持股份被攤薄至25.09%。這意味著,其他投資者可在不達到要約前,就拿下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首先發(fā)威的是亞洲水泥。中國建材入股后,亞洲水泥斥資9.05億港元在股票市場上掃貨。到2014年12月1日,亞洲水泥已經(jīng)持有山水水泥20.90%,直逼山水投資的持股比例。
但“天下功夫,唯快不破”,亞洲水泥出手還是太慢了。進入2015年,天瑞集團拿出50多億港元,大舉掃貨。短短4個多月,天瑞集團買了山水水泥近10億股,一躍成為第一大股東。
天瑞成為第一大股東后山水水泥股權結構圖:
至此,山水水泥的大股東地位旁落天瑞集團。張氏父子此時此刻的內心世界,外人無從體會。
但令人疑惑的是,在天瑞集團大舉掃貨時,張氏父子、亞洲水泥、中國建材都在干什么?從2015年年初開始,山水水泥的股價從3.6港元左右,一路飆升至6.29港元。但似乎所有的對手,都沒有意識到天瑞在大舉掃貨。
也許是股票市場的整體火爆,掩蓋了天瑞的行跡。當時,大陸及香港的股票市場處于癲狂狀態(tài)。而直到4月中旬,山水水泥收到天瑞通知,后者已經(jīng)持有山水水泥28.16%的股份。此后,山水水泥停牌至今。
天瑞砸了50多億的重金,殺入山水戰(zhàn)局,意欲何為?它與山水的維權大軍,會產(chǎn)生化學反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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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巨變:張氏痛失托管權,安永控制“元老院”
上回說到,山水水泥大股東地位旁落天瑞集團,時間是在2015年4月份。此時,山水投資內部仍戰(zhàn)局混亂,混戰(zhàn)的地點是香港法院。
而香港法院的判決,讓大陸人“大開眼界”。
前文已表,維權職工發(fā)起訴訟,要求解除股份代持。職工發(fā)起訴訟后,張氏施壓,要求他們撤回訴訟。期間,曾有489名原告發(fā)出信函,聲稱終止訴訟,隨后又有335人發(fā)出繼續(xù)訴訟的書面文件。香港的法官怎么看這樣的事情?
“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活動。對此,本人深表贊同,這是在對有關原告施壓”;“狡猾陰險,令人憂慮,因為它明顯涉及刑事犯罪”。
法官還引用職工的信件:
“在這樣的壓力下,[一位車間主管曾說過,如果他不簽‘撤訴通知’——就‘回家’,‘如果你回家,你這個年齡也不可能找到一份工作了’]于是他就他簽了。他的妻子患有嚴重的疾病,他自己也有一些健康問題,他每月的醫(yī)療費用相當大。他的收入是他家庭收入的全部來源。他違背自己的意愿簽署了通知書,但他仍勇敢地撤銷了該通知書。”
法官因此判決說:“這不能不讓人猜想,被告在這方面做了手腳,狡猾地希望嚇跑“起訴人”。他是這項方案的唯一受益人,如果這件事成功了,他就會在公司之戰(zhàn)中更放開手腳并最終贏得這場戰(zhàn)斗。他一定直接或間接參與勒索并妨礙司法公正?!?
千算萬算,張氏一定沒有算到香港的司法環(huán)境會是如此。法官直斥,老張“可能認為他的‘諸侯令’在中國大陸暢行無阻,但他不應當自欺欺人地認為他在本司法轄區(qū)也能施行他的‘諸侯令’?!?
為限制“諸侯令”,香港法院在2015年5月20日頒布一項重要托管令:在最終判決之前,參與訴訟的職工股,將由獨立第三方安永會計師事務托管。而且,隨著后期更多職工加入訴訟,安永最終托管了山水投資45.63%的股份,張才奎控制的股份降低至36.11%。
此后,安永逐漸成為最重角色,張才奎對山水投資的控制權岌岌可危??纯窗灿肋M入的股權結構圖吧:
面對危機,張氏父子改變策略,開始懷柔。
6月份,在濟南山水集團的大院內,張氏在企業(yè)大院內將上千萬元的人民幣壘成粉紅色的磚墻,現(xiàn)場回購山水投資股權。張氏還廣泛發(fā)動媒體宣傳,一時間引起輿論熱烈反響。
這次收股不同,不是30年給錢了,也不是3年一個周期。但職工股們并不買賬,因為要變現(xiàn),有個條件,先撤訴!撤訴成功后再拿錢。
繞來繞去,變現(xiàn)不是目的,目的仍是官司、是控股權。從后來傳出的信息看,這次變現(xiàn)的出資方是中國建材。但中國建材計劃收購的比例僅有15%。如果成功收購山水投資15%股份,加上老張代持的36.11%,兩者合計將持有山水投資50%以上的股份。而一旦張氏、中國建材獲取絕對控股權,維權職工股將淪落至任人宰割的地步。
張氏這一步,走得又準又狠,一旦成功,維權隊伍將土崩瓦解。同時,有了中國建材的相助,外部天瑞集團的威脅便不足為懼。
關鍵時刻,香港法院再次出手:頒布禁令,禁止中國建材收購職工股份!
而在老張收股之際,已經(jīng)進駐山水投資的安永步步緊逼,先派出了3名董事,又提名兩名獨立董事且被通過。而張氏父子在山水投資只有兩名董事,已經(jīng)失去對山水投資的控制。
大股東旁落天瑞,對二股東的控制有被安永獲取,張氏還有什么牌可以打?
第六章
結盟:天瑞攜手山水投,兩大巨頭張氏依
話說,天瑞集團搶得了山水水泥第一大股東。這一步棋,即高明,又危險。
說高明,國內的水泥行業(yè)產(chǎn)能已經(jīng)過剩,行業(yè)未來方向只能是并購整合;山水水泥大股東持股比例低,而且大股東在鬧分裂,趁機進入機會很大;山水水泥基本面良好,若內部動蕩結束,即使沒有并購機會,做財務投資也是不錯,可進可退。
但機會之中風險也很大:老張在山水經(jīng)營數(shù)十年,且性格強硬,絕不會輕易罷休。而且,山水水泥的股東中,還有老張的盟友。
因此,天瑞集團進入山水之后,并沒有急于行事,而是選擇觀望,并試探各方立場。
老張很快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天瑞進入山水后,山水水泥即刻公布新一屆董事候選名單,新董事人選中無一來自天瑞集團。老張的態(tài)度很明顯:不歡迎天瑞集團成為第一大股東。
而天瑞選擇等待:機會還沒有成熟,急不得。
2015年5月22日,山水水泥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天瑞缺席。在其他股東中,正處于安永接管過程中的山水投資,投了棄權票;中國建材堅定支持張氏,贊成所有議案;而亞洲水泥與張氏若即若離,否決了張氏支持的多個議案,包括3名董事人選。
形勢很明了:對天瑞集團來說,維權股東是天然盟友,他們有共同的敵人;亞洲水泥也是可以爭取的對象。
至6月18日,天瑞發(fā)起首次攻擊,要求召開股東大會,以重組公司董事會。但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張氏父子爭取到了中國建材和亞洲水泥兩大巨頭的支持。同時,由于香港高等法院未支持安永參與山水水泥董事會之爭,山水投資也未能支持天瑞集團。天瑞集團第一次“奪權”以失敗告終。
天瑞集團很快發(fā)起第二次進攻。10月13日,第二次股東大會召開。
在本次大會前,山水投資2名獨立董事到位,他們投票通過決議,將在股東大會上支持天瑞集團。但在當天的大會上,來自中國建材的大會主席以第三大股東亞泥有異議為由,剝奪山水投資的投票權。天瑞集團憤而離場!
可戲劇性的變化發(fā)生在天瑞集團離場之后,中國建材和亞泥又聯(lián)手把免掉了張才奎的董事之職,形成了聯(lián)合控制山水水泥董事會的局面。但同時,張斌依然擔任董事長之職。
值得玩味的是,此時,作為山水水泥董事長的張斌,其權力是仰仗中國建材、亞泥的支持。而本來,山水投資才是張氏父子的權力之源。作為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的天瑞、山水投資,無一人在董事會內部。
各方權力形成錯配,山水水泥最兇險的時刻即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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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絕地反擊:兵臨城下陷絕地,違約清算全球噓
上回說到,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兩次重組山水水泥董事會的計劃均遭失敗。尤其是第二次,山水投資的投票權被“莫須有”的罪名剝奪,是可忍孰不可忍!
山水投資職工股的接管方安永立刻做出反擊,要求香港法院進一步明確其權力。
10月16日,也就是山水投資投票權被剝奪后第3天,香港高等法院便做出判決:批準山水投資的申請,安永3位接管人作為山水投資的董事獲得全部董事權力:包括有自由在任何山水投資董事會投票;有自由代表山水投資出席任何山水水泥的股東會議;有自由被委任為山水水泥之董事。
天瑞集團也馬不停蹄:10月15便再次發(fā)出通知,第三次要求山水水泥召開股東大會,以改組董事會。
為避免重蹈前兩次股東大會的覆轍,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在第三次股東大會之前周密部署,嚴防任何漏洞:它們向香港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院委任大會主席,并將股東大會地點由濟南改為香港,等等。這些申請均被法院接受,大會時間最終被確定在12月1日。
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聯(lián)手,合計持股超過50%,法律程序的空子也被法院盯住,第三次股東大會的結果不言而喻。
但山水水泥董事會仍未罷休,他們掀起絕地反擊!
11月11日,北京時間早晨8點16分,山水水泥突然公告稱,董事會已經(jīng)在11月10日向注冊地開曼法院遞交申請,要求對公司進行清盤!開曼法院將在當?shù)貢r間11日上午10時對此聆訊,算上北京與開曼之間13個小時的時差,留給外界反應的時間只有15個小時。
清盤,也就是破產(chǎn)重整。這猶如一顆重磅炸彈,立即在國內外的資本市場引起軒然大波:這意味著,公司即將在11月12日到期的20億債券已無法償付,國內中農工建等6家銀行受到直接波及。同時,山水水泥另有100多億債務的清償也將成疑。
歷數(shù)山水水泥的業(yè)績,2012至2014年收入規(guī)模在150至165億左右,年凈利潤分別為15億元、10億元、3億元。至2015年年中,山水水泥的凈資產(chǎn)仍97億元,何以走到清盤境地?
在山水水泥維權高管的眼中,董事會目的是明確的:第三次股東大會即將召開,他們敗局已定;利用最后控制山水水泥董事會的機會,將公司優(yōu)質資產(chǎn)肢解分割。
這一招,夠狠!
但高手過招,貴在先人一步。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對此早有預料。安永派駐山水投資的董事廖耀強,在香港業(yè)界有著“清盤王”之稱,周正毅控制的上海地產(chǎn)等多家知名企業(yè)的清盤都由他來操刀。
他早便料到:當原管理層面臨絕境之時,很可能會走清盤這一步。
因此,雖然只有短短15個小時的反應時間,天瑞集團、山水投資仍及時向開曼法院提交了撤銷清盤的申請,并成功爭取將開曼法院的聆訊日期押后。
在法院狙擊的同時,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在香港、北京、濟南等地拜會各路債權人。穩(wěn)住債權人,就能穩(wěn)住陣腳。如果債權人慌了,山水水泥真的就要清盤了?!吧剿噙€遠遠沒到資不抵債的地步?!碧烊鸺瘓F副董事長李和平擲地有聲。
游說的效果是明顯的,債權人明白清盤背后的控制權之爭,無一支持山水水泥進行清盤。
11月23日,在連續(xù)押后兩次后,開曼法院宣布,山水水泥董事會無權提交清盤呈請,除非有任何一位債權人呈請清盤申請。法院將清盤延遲至11月25日判決,以供債權人呈請清盤申請。但最終,因無任何一位債權人要求清盤,山水水泥最終避過清盤大難!
第八章
改朝換代:三次總攻見晴天,退回老巢謀頑抗
上回說到,天瑞集團、山水投資聯(lián)手,最終令山水水泥避過清盤申請。
而在法院唇槍舌戰(zhàn)的同時,圍繞控制權的戰(zhàn)斗已經(jīng)到了最關鍵的時刻。前文已表,山水水泥第三次股東大會的時間已經(jīng)定在12月1日。
在此之前的11月20日,山水投資先快一步舉行了股東大會,罷免張才奎、張斌在公司內部的董事長之職,兩人徹底失去在山水投資董事局內的話語權。
12月1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山水水泥股東大會在香港舉行。
而在濟南,數(shù)千名職工股股東翹首以待。當日,重度霧霾籠罩濟南城,猶如世界末日??删驮谙挛?時30分,濟南的霧霾突然被一束陽光刺破!風來了,天晴了……
12月1日,在山水職工宿舍區(qū)山水家園,很多人燃起了鞭炮:這次沒有意外,山水水泥原有董事被全部逐出,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完全控制董事會。至此,山水水泥的“張氏時代”徹底結束了。
但是,如果你以為,山水的控制權大戰(zhàn)就此結束,你就錯了!山水控制權大戰(zhàn)的下部即將上演!
前文已表,山水的企業(yè)構架分為多級:山水投資等股東控制山水水泥,山水水泥控制山水集團,山水集團下面是100多家下屬公司。這樣的構架實際上是不全面的,更全面的構架如下:
看了這張圖便一目了然,在控制山水水泥后,要控制在內地的山水集團,下面還需要跨過兩層,即控制山水水泥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先鋒水泥(香港)有限公司。
而由于這兩個公司均在香港,山水水泥對其控制馬上到位。問題出現(xiàn)在了山水集團身上。
其實,早在天瑞集團發(fā)起的第二次股東大會上,張氏雖然保住了董事長之職,但也深知大勢已去。因此,在該次股東大會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15年10月14日,張氏利用其暫時控制的先鋒水泥,修改了山水集團的公司章程。
原章程中,“全體董事均由股東委派”、“股東可于任何時候向公司發(fā)出書面通知后,撤換其委派的任何董事”。
修訂后的內容為:董事“任期3年,未經(jīng)當屆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得修訂公司章程改變董事會組成方式或董事人數(shù)”、“在董事任期內,除非發(fā)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股東不得解除其職務”。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chǎn)、挪用財產(chǎn)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等5種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也就是說,除非發(fā)生上述5種情況,3年內,股東無權變更山水集團的董事會。股東居然不能改選董事,天下居然有這樣的奇葩事?而這種奇葩事居然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
正是這樣一份充滿著不合理的公司章程,讓山水爭奪大戰(zhàn)進入新一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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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圍攻:總舵難啃攻分舵,步步緊逼圍孤城
上回說到,天瑞集團、山水投資終于取得對山水水泥的控制權。但在他們取得山水水泥控制權之前,張氏已經(jīng)修改內地運營主體山水集團的公司章程。山水水泥能夠順利取得對山水集團的控制權嗎?
在天瑞集團、山水投資進入后,山水水泥立即著手,將山水集團的公司章程改回原狀,并重組山水集團的董事會,把山水集團原有董事、管理層全部逐出。
但山水集團對此拒不承認,并在官網(wǎng)發(fā)布公告,指責上市公司發(fā)布的公告為虛假不法公告,“本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將持續(xù)履行職責”。山水集團甚至還以幾名維權高管侵權為由,將其告上濟南中院 。
由于張氏繼續(xù)控制著印章、賬簿等,山水水泥遲遲無法控制山水集團。此刻,山水的債務危機已經(jīng)愈演愈烈。在境外債方面,天瑞集團協(xié)調資金幫助山水水泥渡過難關。但在境內債方面,山水集團數(shù)十億債務違約,包括短融和中票。上百債權人猶如熱鍋上的螞蟻,將山水集團告上法庭。
山水水泥面臨這樣的境地,該怎么辦?走司法途徑?
山水水泥確實走了司法途徑,并將訴訟地選擇在香港。
今年1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判決:
a,禁止第一被告人張才奎,第二被告人張斌或任何職工、人員執(zhí)行或協(xié)助執(zhí)行2015年10月14日被非法修改的山東山水水泥集團公司章程,及因修改章程造成的山東山水水泥的資產(chǎn)或下屬公司遭到錯誤挪用。
b, 限第一被告人張才奎,第二被告人張斌在收到本命令書21天內將非法修改的章程恢復。
c.如果在21天內,第一被告人張才奎,第二被告人張斌拒絕執(zhí)行本命令書將非法修改的章程恢復,本法院將代表第一被告人張才奎,第二被告人張斌強制執(zhí)行恢復。
這樣的宣判結果,雖然值得山水水泥欣慰,但卻不能高枕無憂。因為,張氏在21天到期后是一定不會修改公司章程的,而如果香港法院跑到內地代為執(zhí)行,將耗時很長。
那么,為什么不在中國內地直接起訴呢?時間成本帶大了。最后,也許官司贏了,山水集團卻已經(jīng)死了。
對于山水水泥來說,它正在和時間賽跑,它必須在山水集團徹底垮掉之前獲取控制權,并對山水集團輸血救命。
那么,山水水泥還有什么路可以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農村包圍城市”!既然山水集團能夠不聽母公司使喚,山水水泥將目標瞄向山水集團100多家下屬公司。
從2015年12月7日開始,山水水泥派出多路大軍,到各地接管下屬公司。當日,由當?shù)卣沙鼍囬_道,遼寧片區(qū)被順利接管;8日,山西、新疆,淄博四個大區(qū)全部完成交接;9日、10日,淄川山水、東營山水、濱州山水、天津山水、棗莊山水、棗莊創(chuàng)新、濰坊山水、平度山水順利實現(xiàn)交接!
山水水泥勢如破竹,在12月中旬,它已完成對山水集團下屬95%企業(yè)的接管。張氏管轄企業(yè)僅??偠婕皾现苓厧讉€工廠。
山水水泥步步緊逼,對山水集團漸呈圍攻之勢。可越接近總舵,“戰(zhàn)斗”越激烈,以至于發(fā)生流血事件:12月下旬,山水水泥攻入濟南市場,接管位于濟南的山東水泥廠。但在被接管之后,山東水泥廠12月27日又遭反擊,兩名護廠員工被打傷。
進入今年1月份,山水水泥已經(jīng)接管山水集團103家下屬公司,但總舵仍難拿下。期間,山水水泥決定另立總舵,在濟南市區(qū)成立了山水集團新總部。
但老的總舵畢竟要拿下來。山水水泥能如愿嗎?
第十章
總攻:兩千大軍謀強攻,峰回路轉大門開
上回說到,山水水泥拿下了山水集團103家下屬公司,但仍有濟南總部及周邊幾個工廠未能拿下。
而要想讓山水回到正常軌道,山水集團總部是必須要拿下的。因為,山水集團掌握著印章、賬簿等重要資料。沒有這些資料,山水集團的債務危機便無法解決,山水集團的正常經(jīng)營也無從談起。
而且,張氏對“分舵”失守也早有預料,并在天瑞集團、山水投資“掌權”之前,將各“分舵”的公章全部收繳于“總舵”。沒有這些公章,各公司運作起來有諸多麻煩。
戰(zhàn)斗在1月26日正式打響。當時,香港高等法院所判張氏“21天內將非法修改的章程恢復”即將到期,而山東LH正在濟南召開。當日上午, 山水水泥9省2000來名員工聚集在山水集團總部門口,要求山水集團歸還公章。
2000來人大聚集,且在一年一度最敏感的會議時間點,ZF工作組隨即做出安排:將聯(lián)合濟南中院強制執(zhí)行香港法庭對張氏父子的判決,交出公章等重要印鑒資料,交出違法侵占的集團原總部和企業(yè)!估計程序履行時間在3天左右。
此后3天,27日、28日、29日,繼續(xù)有數(shù)百名職工圍堵在山水集團總部大門。
期間的28日,濟南中院微博發(fā)布一篇長文,“以案說法”:公司存續(xù)期間經(jīng)法定程序修改的章程,自股東達成修改章程的合意后即可發(fā)生法律效力,工商登記并非章程的生效要件。這篇微博雖然未提山水控制權大戰(zhàn),但已經(jīng)清晰表明態(tài)度。
至30日,3天時限已過,職工們決定不再等待,強行總攻!30日的總攻,進行了詳細的安排:年齡大的老弱退休職工佯攻大門,避免發(fā)生肢體沖突;同時,身強力壯的職工攻側門和后門……
激烈碰撞一觸即發(fā)。關鍵時刻,政府的協(xié)調成功了:下午1點38分,山水集團總部打開大門,山水1600多名職工列隊進入。山水集團總部“和平解放”。
話說,山水職工在占領總部之后,自上而下清點物品。除了辦公物品外,在三層還有一個金碧輝煌的佛堂。有媒體曾經(jīng)報道說,每逢遇到困難,老張總要焚香而拜。而此時,金碧輝煌的佛堂顯得冷冷清清,張氏恐怕再也沒有機會在此拜佛了。
結語
結語:能扶起人心的只有法律!
在今年1月30日,山水水泥實現(xiàn)對山水集團總部的實際控制,山水爭奪大戰(zhàn)的大局已定。
但在盤點山水集團總部的物品后,一件重要物品不見了:山水集團的公章。一個公司沒有公章,很多事兒都辦不成。章程變更、借債還款、正常經(jīng)營,都受到很大影響。那就報案遺失、補辦公章唄!可相關部門說,這是股權之爭,不受理……
山水集團公章,陷入了一個“死結”??蛇@個死結本來是很容易解開的,那就是法制。同樣是下屬公司,山水集團(香港)、先鋒水泥(香港)早已被山水水泥實際掌控,且沒有任何爭議、不費吹灰之力!為何到了內地,接管山水集團如此曲折?以至于一個好端端的公司到了崩潰的邊緣?
法制缺失!在山水水泥的整個爭端中,我們清晰地看到,內地的法制環(huán)境太落后了,中國人的法制意識也太淡薄了。
法制環(huán)境與法制意識,是相鋪相成的。一個好的法制環(huán)境,讓我們更相信法律。而當我們相信法律時,會促進法制環(huán)境的進步。而現(xiàn)在,我們似乎處在一個惡性循環(huán)中。
一位好朋友曾經(jīng)質疑,既然山水水泥不能接管山水集團,那就在內地起訴啊!為什么不走法律途徑?為什么要走強制接管的“野路子”?他們?yōu)槭裁炊紱]有法律意識?
我告訴她,不是他們錯了,是我們錯了。我們是一群書生,一群相信法律的書生,我們不適應這樣一個叢林法則盛行的社會。如果讓我們玩,我們帶著山水水泥在內地打官司,我們會把山水水泥徹底玩死!
但如果換個地方,是在香港,我們就可以玩,我們可以相信法律,可以完全依賴法律。也正是依賴法律,山水那些弱勢的職工股東,才在香港取得了步步勝利!
這讓我想起今天的一則熱門新聞:中國留學生在美虐待同伴遭判刑,家長試圖賄賂法官被抓!
小編想問,當網(wǎng)絡熱炒“某某中學學生今天被群毆、明天被虐待”時,我們的法律在哪里?但網(wǎng)絡熱炒“馬路上扶起大媽被訛”、或者“明明撞了人反說大媽訛人”時,我們的法律在哪里?
對于社會上的一些列丑惡現(xiàn)象,我們沒必要義憤填膺,甚至不用太多道德關懷。因為,義憤填膺根本沒用,道德關懷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我們需要的是法律!真正能扶起大媽的,是法律!真正能扶起人心的,是法律!真正能建立道德的,也是法律!
一個棄惡揚善的法制環(huán)境,能讓這個社會越來越善良。一個縱容犯罪的法制環(huán)境,只會鼓勵越來越多的人犯罪,并在犯罪中獲取巨額財富。
文章的最后,想起了萬寶之爭。
對萬科的王石,在10多年前的學生時代,小編就對其非常尊崇。但萬寶之爭,讓王石的形象在小編心中徹底坍塌。
王石說,他不歡迎寶能,甚至說不歡迎民營股東!
萬科,就如一個莊園。王石,是這個莊園的管家。莊園的老東家不想要莊園了,就將莊園轉讓給了新的東家?,F(xiàn)在管家站出來說,我不歡迎新東家!可是,你有資格嗎?
不要說你自己曾經(jīng)對這個莊園貢獻多少!也不要說,你本來自己有機會成為這個莊園的東家!是的,幾乎所有人都認可你的貢獻和杰出,幾乎所有人都希望你能繼續(xù)帶領萬科,但這終究不能改變現(xiàn)實:你現(xiàn)在終究是個管家,而不是東家!
你沒有資格對東家指手畫腳,更不應該怪新東家的進入!你應該問那些老東家,他們?yōu)槭裁匆亚f園轉讓了?有人拋棄了莊園,同時有人進來接手這個莊園,你反而要怪新進來人,這是什么邏輯?
股東,擁有最高的權利;如果股東的權利被隨意剝奪,經(jīng)濟運行將徹底癱瘓。這應該是一條最基本的共識,也是我們每個人應該明白的法律常識。
最后,祝山水的經(jīng)營盡快步入正規(guī)!也祝王石繼續(xù)帶領萬科越來越好。
編輯: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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